按股东权利和义务分类,股票可以分为什么股?

2024-05-08 19:20

1. 按股东权利和义务分类,股票可以分为什么股?

根据股东权利的不同,股票可分为普通股和优先股。普通股,其主要权利是参与公司重大决策的权利。股东以持有股份为基础享有股东权利,是一项综合性权利。首先,他们可以作为股东参与股份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2.公司的资产收益权和剩余资产分配权体现为普通股东有权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得红利,但全体股东同意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得红利的除外;股份有限公司解散清算时,普通股股东有权要求清偿公司剩余财产。

普通股的基本特征是购买时不约定基本投资权益,而是根据股票发生地公司的实际经营产品事后确定。公司实际经营产品好的,普通股收益高;经营性实物产品差异较大,普通股收益较低。普通股是股份制公司资本构成中最重要、最基本的股票。它也是风险最大的股票,也是最基本和最普通的股票。

优先股所谓优先股,是指持有该股票的股东的权益受到一定的限制。发行优先股,一般是为了股份公司的特定目的和需要,应当在票面标明优先股字样。优先股股东的特殊权利是优先于普通股股东,优先于普通股股东在公司破产清算中以固定股利和剩余资产分享公司收益,但一般不能参与公司的经营活动,其具体优先条件必须在公司章程中明确。

优先股通常有预先确定的股息收益率。由于优先股的股息率是预先确定的,优先股的股息不会根据公司的经营情况增减,一般不能参与公司的股息分配,但优先股可以先于普通股获得股息。对公司而言,由于分红固定,不会影响公司的利润分配。优先股的权利范围较小。优先股股东一般没有表决权和被选举权,对股份公司的重大经营活动也没有表决权,但在某些情况下可以享有表决权。

按股东权利和义务分类,股票可以分为什么股?

2. 股权持有人和股票持有人,双方的权力和义务有什么不同?

股权是上市公司股东所能行使的权利,股票则是股东行使权利的凭证,当持有股分达到一定比例时,可以参与公司的管理等。

    股权即股票持有者所具有的与其拥有的股票比例相应的权益及承担一定责任的权力。
    股票是股份公司发行的所有权凭证,是股份公司为筹集资金而发行给各个股东作为持股凭证并借以取得股息和红利的一种有价证券。每股股票都代表股东对企业拥有一个基本单位的所有权。

3. 普通股股东的权利和义务有

法律分析:有以下权利:
1、公司重大决策参与权,普通股股东基于股票的持有而享有股东权,这是一种综合权利。
2、公司资产收益权和剩余资产分配权,资产收益权和剩余资产分配权直接体现了普通股股东对股份公司的剩余索取权。
有以下义务
1、出资义务,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
2、不得滥用股东权利的义务,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零三条 股东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但是,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
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但是,股东大会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第一百零四条 本法和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转让、受让重大资产或者对外提供担保等事项必须经股东大会作出决议的,董事会应当及时召集股东大会会议,由股东大会就上述事项进行表决。

普通股股东的权利和义务有

4. 按股票权利义务的差别股票分为 ?在线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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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股票的权利有:
1、、盈余分配权

按持股比例分配公司盈余。 不过需要注意的是,若公司本年度赚了2亿元,并非把2亿元全部分给股东。 尽管如此,理想的投资可以为股东赚取优于银行利息的利润。

2、剩余资产分配权

公司清算后,股东按持股比例分配剩余资产。 但必须注意的是,剩余资产先偿还债权人,再给予特别股股东,最后剩下的才分给普通股股东。

3、优先认股权

公司现金增资发行新股时,原股东按照持股比例有优先认购的权利。 这个条款的目的在于维持原股东的持股比例,避免原股东的股权因发行新股而稀释。

4、出席会议权

公司的董事会,每年应该至少开召开一次股东大会,在会中提出年度报告。 若股东对公司有什么建议或不满,可以在股东会上提出质疑,督促经营者改善。

5、检查帐务权

根据公司法规定,公司应该编列营业报告书、资产负债表、主要财产的目录、损益表、股东权益变动表、现金流量表、盈余分派或亏损拨补之议案这些表册,在股东会召开前三十天交予监察人查核。之后这些表册与监察人的报告书,应该在股东会上提请股东会承认,并日后将承认后的这些表册分发给各股东。

必须承担的义务为:

1、须承担经营的风险

须承担经营的风险,但股份有限公司股东的责任仅以出资额为限——也就是说,若你拥有4000张某某公司的股票,则最惨的情况就是变成4000张价值为零的壁纸,不会要求你再拿其它私人的家当来偿还公司债务。

5. 普通股股东的权利和义务有

有以下权利:1、公司重大决策参与权,普通股股东基于股票的持有而享有股东权,这是一种综合权利。2、公司资产收益权和剩余资产分配权,资产收益权和剩余资产分配权直接体现了普通股股东对股份公司的剩余索取权。有以下义务1、出资义务,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2、不得滥用股东权利的义务,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零三条 股东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但是,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但是,股东大会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第一百零四条 本法和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转让、受让重大资产或者对外提供担保等事项必须经股东大会作出决议的,董事会应当及时召集股东大会会议,由股东大会就上述事项进行表决。

普通股股东的权利和义务有

6. 按股东权利的不同,股票可分为

按股东享有权利的不同,股票可以分为优先股、普通股。优先股是“普通股”的对称,是股份公司发行的在分配红利和剩余财产时比普通股具有优先权的股份。优先股也是一种没有期限的有权凭证,优先股股东一般不能在中途向公司要求退股。而普通股是公司资本构成中最普通、最基本的股份,是股份企业资金的基础部分。公司股东的三大基本权利1、知情权。中小股东要想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首先应当对公司的情况有充分的了解。根据《公司法》第33条的规定,公司股东享有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的权利,这也是股东全面了解公司情况的首选方法。股东的这些权利是法定的,公司不能拒绝。2、依法行使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的权利。3、依法转让股权的权利。根据《公司法》第71的规定,股东依法享有转让自己所持股权的权利,依法行使转让权也是股东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一种方式。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一百二十六条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一股份应当具有同等权利。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

7. 普通股股东的权利和义务有哪些

普通股股东的权利包括:1,经营参与权。2,利润分配权。3,处置股份权。4,剩余财产分配权。5,股东有权维护自身的权益,当股东权益受到侵犯时,股东有权依法申诉。6,股东有对公司经营活动的知情权与监督权。

普通股股东的权利和义务有哪些

8. 按股东享有权利的不同,股票可以分为

是普通股票 这种的最常见了,他们主要的权利:1.公司重大决策参与权 股东基于股票的持有而享有股东权,这是一种综合权利,其中首要的是可以股东身份参与股份公司的重大事项决策。2.公司资产收益权和剩余资产分配权这个权利表现在:(1)普通股股东有权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但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的除外;(2)普通股股东在股份公司解散清算时,有权要求取得公司的剩余资产。
优先股股票 所谓优先股股票是指持有该种股票股东的权益要受一定的限制。优先股股票的发行一般是股份公司出于某种特定的目的和需要,且在票面上要注明“优先股”字样。优先股股东的特别权利就是可优先于普通股股东以固定的股息分取公司收益并在公司破产清算时优先分取剩余资产,但一般不能参与公司的经营活动,其具体的优先条件必须由公司章程加以明确。
所以答案是B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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