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长寿区医保特病如何办?

2024-05-20 16:58

1. 重庆长寿区医保特病如何办?

一、现场办理

(一)办理时间

每周一至周五(节假日不办理),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7:00。【摘要】
重庆长寿区医保特病如何办?【提问】
一、现场办理

(一)办理时间

每周一至周五(节假日不办理),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7:00。【回答】
(二)办理地点

重庆大学附属肿瘤医院内科医技楼一楼,特病办理处

(三)办理流程

1.门诊挂号窗口或自助挂号机挂特病办理门诊(现场办理)号;2.备齐身份证或医保卡的原件及复印件、病历资料,等候叫号;3. 根据叫号依次到指定窗口开具特殊疾病诊断证明书;4.到指定窗口登记并咨询;5.到指定窗口审核盖章;6.携特殊疾病诊断证明书与相关资料到参保区县医保局办理特病证。【回答】
(四)需提供的材料

1. 住院病人,需提供与申报病种相关的二级及以上医院的住院病历复印件,含住院病历首页、入院记录、出院记录、手术记录,病理报告、肿瘤标记物检验报告(如甲胎蛋白、前列腺特异性抗原)、影像检查报告(如CT、PET-CT、磁共振、骨扫描)等相关资料。所有资料需要加盖医院专用章。2. 仅门诊诊治未经住院诊疗的病人,需提供与申报病种相关的门诊病历原件(医生签字并盖章)、二级及以上医院检查资料(要求同上)。3. CT、PET-CT、磁共振、骨扫描等影像检查片子(有明确病理诊断报告且无远处转移者除外)。4.病人身份证或医保卡的原件及复印件。

(五)备注

如果病历资料超过五年申请办理,须重新复查,结果提示有复发或转移者方可办理,办理时需提交原始病历资料、复查的病历与检查资料。

【回答】
二、线上办理

(一)预约申报时间,周一至周日全天。

(二)现场确认时间,每周一至周五(节假日不办理),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00。

(三)现场确认地点,重庆大学附属肿瘤医院内科医技楼1楼,特病办理5号窗口。【回答】
特病办了有什么用【提问】
办了之后能够享受国家规定的比较高的医保报销照顾。【回答】
办特病的好处就是国家会给予相应的补贴政策,这时可以适当的减轻患者的家庭负担,可以去当地相关机构进行办理。对比其他病人,特病补贴的较多,个人花费的较少。【回答】
什么条件才能达到【提问】
办理特种医保条件:

患恶性肿瘤需放射治疗和化学治疗、肾功能不全需长期肾透析治疗及肾移植术后需长期服用抗排异药治疗的参保人员,可提出“特殊病种”申请。【回答】
好的谢谢【提问】

重庆长寿区医保特病如何办?

2. 重庆办理医保特病的地方在哪?具体地址

到各区医保分中心或者区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办理城镇城镇职工医疗保险。
办理特病医保的前提是本人参加了城镇职工医疗保险。
按照《重庆市以个人参加重庆职工医疗保险市级统筹暂行办法的通知》(渝府发[2009]29号)文件规定,医疗保险分为两个档次。
2010年1月1日后参保的职工连续缴纳医疗保险费满12个月(原参加市级统筹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或农民工大病医疗,并按规定在3个月内接续医疗关系的除外)从第13个月起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扩展资料:
办理程序:
1、重钢职工每月15号以前,外单位人员每月19日以前(遇节假日提前)带身份证复印件1张、1寸彩照2张、医疗保险卡,重钢职工到重钢医保办(三门诊5楼),外单位人员到本单位或参保区医保分中心填写特病申报表。
2、体检:每个月的体检时间和地点均由市医保中心统一安排。安排时间和地点以交表时的通知为准。申报糖尿病、肝硬化(失代偿)的人员需空腹前往医院进行检查(自备早餐)。
3、体检结果:体检后14个工作日,便可在重钢医院病员服务中心电话(68844800)查询结果。如未通过统一体检的,在重钢医保办领不到证。
4、领证:特病证由大渡口区医保中心统一制作,重钢职工的特病证发放到重钢医保办,职工可于体检后次月20号,到重钢医保办领证。外单位人员可到本单位或大渡口区医保中心领取特病证。
恶性肿瘤患者办理特病可到重钢医院或每周二带上相关资料到市肿瘤医院鉴定。重钢医院暂无精神病、结核病鉴定资格。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医保

3. 重庆办理医保特病的地方在哪?具体地址

办理特病医保的前提是本人参加了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按照《重庆市以个人参加重庆职工医疗保险市级统筹暂行办法的通知》(渝府发[2009]29号)文件规定,医疗保险分为两个档次。2010年1月1日后参保的职工连续缴纳医疗保险费满12个月(原参加市级统筹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或农民工大病医疗,并按规定在3个月内接续医疗关系的除外)从第13个月起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特病申请在享受医疗保险待遇后,每月1至20号到医保分中心填写特病申报表并附1寸照片2张,身份证复印件1张,在当月月底到相关医院体检,复核特病申报条件即可。
如果您参加了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同样可以享受特病门诊:经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确诊为高血压、冠心病、糖尿病、恶性肿瘤、脑血管意外后遗症、精神病、肝硬化、系统性红斑狼疮、再生障碍性贫血、结核病等共10种。
请您到各区医保分中心或者区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办理城镇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后,再按照以上规定申请特病医保。(请告知您所在区县)

重庆办理医保特病的地方在哪?具体地址

4. 重庆办理医保特病的地方在哪?具体地址

办理特病医保的前提是本人参加了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按照《重庆市以个人参加重庆职工医疗保险市级统筹暂行办法的通知》(渝府发[2009]29号)文件规定,医疗保险分为两个档次。2010年1月1日后参保的职工连续缴纳医疗保险费满12个月(原参加市级统筹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或农民工大病医疗,并按规定在3个月内接续医疗关系的除外)从第13个月起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特病申请在享受医疗保险待遇后,每月1至20号到医保分中心填写特病申报表并附1寸照片2张,身份证复印件1张,在当月月底到相关医院体检,复核特病申报条件即可。【摘要】
重庆办理医保特病的地方在哪?具体地址【提问】
办理特病医保的前提是本人参加了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按照《重庆市以个人参加重庆职工医疗保险市级统筹暂行办法的通知》(渝府发[2009]29号)文件规定,医疗保险分为两个档次。2010年1月1日后参保的职工连续缴纳医疗保险费满12个月(原参加市级统筹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或农民工大病医疗,并按规定在3个月内接续医疗关系的除外)从第13个月起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特病申请在享受医疗保险待遇后,每月1至20号到医保分中心填写特病申报表并附1寸照片2张,身份证复印件1张,在当月月底到相关医院体检,复核特病申报条件即可。【回答】
如果您参加了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同样可以享受特病门诊:经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确诊为高血压、冠心病、糖尿病、恶性肿瘤、脑血管意外后遗症、精神病、肝硬化、系统性红斑狼疮、再生障碍性贫血、结核病等共10种。
请您到各区医保分中心或者区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办理城镇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后,再按照以上规定申请特病医保。(请告知您所在区县)【回答】
(一)、重庆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办事指南
办公地址:渝中区人民路13号劳动保障大楼
办公电话:63892206
重庆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负责全市基本医疗保险计算机网络的建设、运行、维护和管理,审定市级统筹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及医疗保险基金的筹集、支付、管理和监督工作。
医疗保险管理中心不具体经办医疗保险工作,在主城六区设有6个分中心,负责本辖区内参保人员的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申报费用审核、结算等具体业务。具体电话如下:
重庆市基本医疗保险管理中心渝中区分中心:63629831;
重庆市基本医疗保险管理中心江北区分中心:67862622;
重庆市基本医疗保险管理中心九龙坡区分中心:68673928;
重庆市基本医疗保险管理中心沙坪坝分中心:65458726;
重庆市基本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南岸区分中心(经开区分中心):62600413;
重庆市基本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大渡口区分中心:689512【回答】
重庆市基本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大渡口区分中心:68951283;
重庆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社会保障服务中心:68633901。
重庆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另设有离休干部统筹管理办公室,联系电话63852883,负责市级统筹区离休干部医药费的单独统筹工作。【回答】

5. 重庆办理医保特病的地方在哪?具体地址

到各区医保分中心或者区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办理城镇城镇职工医疗保险。
办理特病医保的前提是本人参加了城镇职工医疗保险。
按照《重庆市以个人参加重庆职工医疗保险市级统筹暂行办法的通知》(渝府发[2009]29号)文件规定,医疗保险分为两个档次。
2010年1月1日后参保的职工连续缴纳医疗保险费满12个月(原参加市级统筹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或农民工大病医疗,并按规定在3个月内接续医疗关系的除外)从第13个月起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扩展资料:
办理程序:
1、重钢职工每月15号以前,外单位人员每月19日以前(遇节假日提前)带身份证复印件1张、1寸彩照2张、医疗保险卡,重钢职工到重钢医保办(三门诊5楼),外单位人员到本单位或参保区医保分中心填写特病申报表。
2、体检:每个月的体检时间和地点均由市医保中心统一安排。安排时间和地点以交表时的通知为准。申报糖尿病、肝硬化(失代偿)的人员需空腹前往医院进行检查(自备早餐)。
3、体检结果:体检后14个工作日,便可在重钢医院病员服务中心电话(68844800)查询结果。如未通过统一体检的,在重钢医保办领不到证。
4、领证:特病证由大渡口区医保中心统一制作,重钢职工的特病证发放到重钢医保办,职工可于体检后次月20号,到重钢医保办领证。外单位人员可到本单位或大渡口区医保中心领取特病证。
恶性肿瘤患者办理特病可到重钢医院或每周二带上相关资料到市肿瘤医院鉴定。重钢医院暂无精神病、结核病鉴定资格。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医保

重庆办理医保特病的地方在哪?具体地址

6. 重庆市渝北区特病医疗如何申办

新申报慢病、特殊病人员,在渝北区合管中心统一安排下到定点鉴定医疗机构进行慢病、特殊病鉴定。鉴定时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居民医保卡、三级医疗机构出具的疾病诊断证明及相关住院(门诊)病历、辅助检查单(原件)。如申请人提供资料齐全,定点鉴定医疗机构可予以直接认定;如提供资料不齐,定点鉴定医疗机构需逐项完善相关检查后再认定。认定达标的,由参保人员持本人居民医保卡、身份证明、一寸彩色免冠照片1张、《审批表》及相关资料到渝北区合管中心申请办理“慢病、特殊病证”。渝北区合管中心审核合格后登记发证,并录入渝北区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信息系统。
  一、鉴定前3天清淡饮食,勿食油腻、不易消化的食物,不饮酒,不要服用对肝、肾功能有损害的药物。
二、鉴定前1天晚上8∶00后禁食,鉴定当日早上禁食、禁水,以便空腹抽血及B超检查(特别是糖尿病病人和肝硬化病人)。
三、鉴定前尽量不熬夜,注意休息。
四、鉴定当日早上8∶00到指定医院进行特(慢)病鉴定。
五、鉴定时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居民医保卡、三级医疗机构的疾病诊断证明、住院(门诊)病历、辅助检查单等。
六、鉴定时着装要宽松,不宜穿带有金属线的衣服、连裤袜、连衣裙及长统靴,以方便检查。
七、请于       年   月     日向渝北区合管中心询问鉴定时间和鉴定地点,联系电话:67806268。  我院也是慢病特病定点医院.就近的可以方便就医。

7. 渝北区特病医疗去哪里办理

新申报慢病、特殊病人员,在渝北区合管中心统一安排下到定点鉴定医疗机构进行慢病、特殊病鉴定。鉴定时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居民医保卡、三级医疗机构出具的疾病诊断证明及相关住院(门诊)病历、辅助检查单(原件)。如申请人提供资料齐全,定点鉴定医疗机构可予以直接认定;如提供资料不齐,定点鉴定医疗机构需逐项完善相关检查后再认定。认定达标的,由参保人员持本人居民医保卡、身份证明、一寸彩色免冠照片1张、《审批表》及相关资料到渝北区合管中心申请办理“慢病、特殊病证”。渝北区合管中心审核合格后登记发证,并录入渝北区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信息系统。
  一、鉴定前3天清淡饮食,勿食油腻、不易消化的食物,不饮酒,不要服用对肝、肾功能有损害的药物。
二、鉴定前1天晚上8∶00后禁食,鉴定当日早上禁食、禁水,以便空腹抽血及B超检查(特别是糖尿病病人和肝硬化病人)。
三、鉴定前尽量不熬夜,注意休息。
四、鉴定当日早上8∶00到指定医院进行特(慢)病鉴定。
五、鉴定时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居民医保卡、三级医疗机构的疾病诊断证明、住院(门诊)病历、辅助检查单等。
六、鉴定时着装要宽松,不宜穿带有金属线的衣服、连裤袜、连衣裙及长统靴,以方便检查。
七、请于       年   月     日向渝北区合管中心询问鉴定时间和鉴定地点,联系电话:67806268。  我院也是慢病特病定点医院.就近的可以方便就医。

渝北区特病医疗去哪里办理

8. 重庆市渝北区特病医疗如何申办

新申报慢病、特殊病人员,在渝北区合管中心统一安排下到定点鉴定医疗机构进行慢病、特殊病鉴定。鉴定时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居民医保卡、三级医疗机构出具的疾病诊断证明及相关住院(门诊)病历、辅助检查单(原件)。如申请人提供资料齐全,定点鉴定医疗机构可予以直接认定;如提供资料不齐,定点鉴定医疗机构需逐项完善相关检查后再认定。认定达标的,由参保人员持本人居民医保卡、身份证明、一寸彩色免冠照片1张、《审批表》及相关资料到渝北区合管中心申请办理“慢病、特殊病证”。渝北区合管中心审核合格后登记发证,并录入渝北区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信息系统。
  一、鉴定前3天清淡饮食,勿食油腻、不易消化的食物,不饮酒,不要服用对肝、肾功能有损害的药物。
二、鉴定前1天晚上8∶00后禁食,鉴定当日早上禁食、禁水,以便空腹抽血及B超检查(特别是糖尿病病人和肝硬化病人)。
三、鉴定前尽量不熬夜,注意休息。
四、鉴定当日早上8∶00到指定医院进行特(慢)病鉴定。
五、鉴定时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居民医保卡、三级医疗机构的疾病诊断证明、住院(门诊)病历、辅助检查单等。
六、鉴定时着装要宽松,不宜穿带有金属线的衣服、连裤袜、连衣裙及长统靴,以方便检查。
七、请于       年   月     日向渝北区合管中心询问鉴定时间和鉴定地点,联系电话:67806268。  我院也是慢病特病定点医院.就近的可以方便就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