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维修基金的使用范围有哪些

2024-05-10 02:16

1. 物业维修基金的使用范围有哪些

你好,物业维修基金使用范围
  第一部分 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维修基金使用范围
  (一)房屋本体:
  拆换加固受损房屋主体承重结构部位(包括基础、内外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等),恢复承载能力。
  整体修缮户外墙面、顶棚、踢脚线、外檐、雨篷抹灰层或块料面层。整体修缮公共部位楼地面面层。
  玻璃幕墙整体灌注结构胶,更换变形铝合金框架、损坏玻璃。(铝塑板墙面参照执行)
  户外走廊通道、楼梯间、门厅、地下室门窗整体修换。
  (二)公建配套:
  1 、道路(路幅宽 7 米以下):路面破损50% 以上,整体修复路面、路沿。
  2 、绿地:经验收投入使用一年后,原有绿地率下降 30% 的,进行补栽、补植。
  3 、公益性设施(休闲椅凳、垃圾桶、亭廊、台、池、雕塑、游乐场、健身设施等):经验收投入使用三年后,设施自然损坏需修换的。
  、小区围墙及大门:因自然损坏影响安全和使用需要整体修缮、更新的。
  第二部分 共用设备维修基金使用范围
  (一)垂直电梯
  1 、机房部分:
  1 )曳引机组:更换电动机定子、转子、轴承;减速器轴承、蜗杆、从动轴。
  2 )限速安全系统:更换限速器、安全钳、涨紧轮。
  3 )控制屏:更换主控板、励磁板、电源板。
  4 )选层器:整体更换。
  5 )终端保护装置:更换上、下极限杠杆、钢丝绳、钢丝绳涨紧装置。
  2 、井道部分:
  1 )轿厢、轿架:更换轿厢、操纵箱(内召)、超满载装置、安全钳。
  2 )自动门机构:更换轿门安全触板、开关门电机。
  3 )导轨:更换变形损坏部件。
  4 )导靴:整体更换。
  5 )曳引钢丝绳:全部更换。
  6 )对重:更换导靴。
  7 )缓冲器:更换缓冲弹簧或活塞。
  3 、厅站部分:
  1 )召唤按钮箱(外召):各层全部更换。
  2 )层楼指示器:各层灯具、线路全部更换。
望采纳!

物业维修基金的使用范围有哪些

2. 物业维修基金的使用范围有哪些?

物业维修基金是依据有关法规筹集的用于新商品房(包括经济适用住房)和公有住房出售后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之用的专门款项。


  所谓共用部位是指住宅主体承重结构部位(包括基础、内外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等)、户外墙面、门厅、楼梯间、走廊通道等。
  所谓共用设施设备是指住宅小区或单幢住宅内,建设费用已分摊进入住房销售价格的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水箱、加压水泵、电梯、天线、供电线路、照明、锅炉、暖气线路、煤气线路、消防设施、绿地、道路、路灯、沟渠、池、井、非经营性车场车库、公益性文体设施和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的房屋等。 

楼主的问题:就看是否出保质期了,管道的质保期是2年,如果还在保质期,你可以通过物业找工程,如果出了保质期,只能自己出钱维修。

3. 物业维修基金的使用范围有哪些

第三章 使  用
  第十八条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应当专项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和更新、改造,不得挪作他用。
  第十九条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应当遵循方便快捷、公开透明、受益人和负担人相一致的原则。
  第二十条 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更新、改造费用,按照下列规定分摊:
  (一)商品住宅之间或者商品住宅与非住宅之间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更新、改造费用,由相关业主按照各自拥有物业建筑面积的比例分摊。
  (二)售后公有住房之间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更新、改造费用,由相关业主和公有住房售房单位按照所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比例分摊;其中,应由业主承担的,再由相关业主按照各自拥有物业建筑面积的比例分摊。
  (三)售后公有住房与商品住宅或者非住宅之间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更新、改造费用,先按照建筑面积比例分摊到各相关物业。其中,售后公有住房应分摊的费用,再由相关业主和公有住房售房单位按照所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比例分摊。
  第二十一条 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和更新、改造,涉及尚未售出的商品住宅、非住宅或者公有住房的,开发建设单位或者公有住房单位应当按照尚未售出商品住宅或者公有住房的建筑面积,分摊维修和更新、改造费用。
  第二十二条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划转业主大会管理前,需要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按照以下程序办理:
  (一)物业服务企业根据维修和更新、改造项目提出使用建议;没有物业服务企业的,由相关业主提出使用建议;
  (二)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列支范围内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讨论通过使用建议;
  (三)物业服务企业或者相关业主组织实施使用方案;
  (四)物业服务企业或者相关业主持有关材料,向所在地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申请列支;其中,动用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向负责管理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部门申请列支;

物业维修基金的使用范围有哪些

4. 物业维修基金的使用范围有哪些

物业维修基金使用范围

  第一部分 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维修基金使用范围

  (一)房屋本体:

  拆换加固受损房屋主体承重结构部位(包括基础、内外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等),恢复承载能力。

  整体修缮户外墙面、顶棚、踢脚线、外檐、雨篷抹灰层或块料面层。整体修缮公共部位楼地面面层。

  玻璃幕墙整体灌注结构胶,更换变形铝合金框架、损坏玻璃。(铝塑板墙面参照执行)

  户外走廊通道、楼梯间、门厅、地下室门窗整体修换。

  (二)公建配套:

  1 、道路(路幅宽 7 米以下):路面破损50% 以上,整体修复路面、路沿。

  2 、绿地:经验收投入使用一年后,原有绿地率下降 30% 的,进行补栽、补植。

  3 、公益性设施(休闲椅凳、垃圾桶、亭廊、台、池、雕塑、游乐场、健身设施等):经验收投入使用三年后,设施自然损坏需修换的。

  、小区围墙及大门:因自然损坏影响安全和使用需要整体修缮、更新的。

  第二部分 共用设备维修基金使用范围

  (一)垂直电梯

  1 、机房部分:

  1 )曳引机组:更换电动机定子、转子、轴承;减速器轴承、蜗杆、从动轴。

  2 )限速安全系统:更换限速器、安全钳、涨紧轮。

  3 )控制屏:更换主控板、励磁板、电源板。

  4 )选层器:整体更换。

  5 )终端保护装置:更换上、下极限杠杆、钢丝绳、钢丝绳涨紧装置。

  2 、井道部分:

  1 )轿厢、轿架:更换轿厢、操纵箱(内召)、超满载装置、安全钳。

  2 )自动门机构:更换轿门安全触板、开关门电机。

  3 )导轨:更换变形损坏部件。

  4 )导靴:整体更换。

  5 )曳引钢丝绳:全部更换。

  6 )对重:更换导靴。

  7 )缓冲器:更换缓冲弹簧或活塞。

  3 、厅站部分:

  1 )召唤按钮箱(外召):各层全部更换。

  2 )层楼指示器:各层灯具、线路全部更换。

  (二)中央空调

  1 、空调压缩机部份:

  1 )活塞式压缩机:更换气缸套、盖,更换活塞、气阀、连杆衬套、轴瓦、轴封器、截止筏,更换油泵泵体、齿轮、转子、轴承,更换联轴器柱销、档圈、传动组。

  2 )离心式压缩机:更换电动机、主轴、工作叶轮组件、轴承、进口导叶。

  3 )螺杆式压缩机:更换转子、平衡活塞、轴承、卸载滑筏。

  2 、中央空调给水:更换钠离子交换器、各类水泵、膨胀水箱、Φ 150 以上(含Φ 150 )管道、阀门、过滤器,修换电机绕组、绝缘。

  3 、冷凝器:更换阀门、管道。

  4 、蒸发器:更换阀门,修换壳管、盘管。

  5 、膨胀阀:更换。

  6 、控制系统:更换主控板。

  7 、辅助设备:更换油分离器、贮液器、过滤器、电磁阀、压力控制器、油压差控制器、冷却塔外壳及通风机。

  8 、风机盘管:更换风机、盘管。

  9 、新风及变风量机组:更换风机、电动机、表冷器、控制箱。

  10 、双效溴化锂吸收式机组:更换各类泵及电机,修换发生器、吸收器、引射器、 U 型管、换热器、蒸发器、冷凝器。

  11 、通风设备:整体更换风机、风扇、散流器、除尘器。

  (三)锅炉

  1 、炉体:整体更换下降管、水冷壁、耐火砖炉墙、炉胆、烟管。

  2 、水处理设备:更换水泵,阴、阳离子交换器。

  3 、燃煤炉燃烧器:修换齿轮变速箱、风机、出渣机、炉排。

  4 、燃油、燃气炉燃烧器:修换风机、气泵、油泵、雾化器、电磁阀、调节阀,油咀。

  5 、供热设备:更换分汽缸、换热器。

  (四)电气系统

  1 、强电:

  1 )高压柜:更换各类柜体、仪表,修换断路器、隔离开关、负荷开关、操纵机构、互感器、熔断器、避雷器、接地开关、手车及机械闭锁电器连锁。

  2 )变压器:更换冷却风扇、控制箱、柜体、温度指示仪、绝缘油

  ,修换绕组、绝缘、油枕、散热片。

  3 )低压电器:电动机整机更换( 5kw 以上),转子、定子绕组修换( 10kw 以上),更换蓄电池、不间断电源,更换各类柜体、仪表,修换断路器、开关及接触器( 100A 以上)、互感器、隔离器、电容器,整体更换配电箱、控制箱、照明箱,全部更换照明灯具、线路、插座。

  2 、弱电:

  1 )电话通讯:修换各类型程控交换机,更换交接箱、中继箱。

  2 )广播音响:更换全部音箱、扬声器、音响布线。

  3 )电视系统:修换卫星抛物面天线、接受机,全部更换同轴电缆分配箱。

  4 )火灾报警:修换区域报警、集中报警控制器,全部更换探测器、报警器。

  5 )安保监控:修换对讲主机、更换对讲控制线路、更换电视监控控制台、监视器(多画面),小区周边防范的远红外探头( 5 米以上)和彩色摄像头(多方位、多焦距),修换入侵报警系统。

  6 )综合布线系统:整体更换配线箱、交接箱、电缆、光缆,全部更换适配器。

  (五)消防设备:

  1 、 整体更换防火卷帘,更换防火门、防排烟风机、排烟防火阀。

  2 、消防给水:修换消防泵,更换泵接合器,整体更换消火栓箱,全部更换喷淋装置,整体翻修水池,更换Φ 150 以上(含Φ 150 )管道、阀门。

  (六)给排水:

  生活给水:整体翻修水池、水箱,更换水泵、电机、液位控制器、气压水罐、Φ 150 以上(含Φ 150 )管道、阀门,水泵维修需解体更换叶轮、泵轴。

  2 、排水设备:全部更换排水管、水封,整体更换管道,翻新化粪池、窨井、检查井、雨水井,更换动力、有源化粪池动力设备。

  (七)质量要求:

  设备在修复后必须达到完好。按其出厂标准,总体各项性能指标达到原产品

标准的 90% 以上,正常运转能耗不得高于原产品标准的 110% 。必要时,由行业主管部门或技术监督部门进行测试。

5. 物业维修基金的使用范围有哪些

物业维修基金的具体范围和基本程序: 1.0目的       规范物业维修基金的管理工作,确保物业维修基金得到合理有效的使用。 2.0适用范围       适用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物业维修基金的管理工作。 3.职责 3.1出纳员负责房屋本体维修基金的收取工作。 3.2公共事务部相关人员负责房屋本体维修基金的催缴工作。 3.3会计负责公用设施维修基金的使用核算及房屋本体维修基金的管理、核算工作。 3.4管理处经理负责物业维修基金管理工作的监督。 3.5公司总经理及业主管理委员会主任负责物业维修基金使用的审批。 4.0程序要点 4.1物业维修基金的分类。 4.1.1公用设施维修基金。用于购买管理用房、垫支购买部分商业用房和住宅区共用设施的重大维修工程。 4.1.2房屋本体维修基金。用于房屋本体共用部分的维修养护。 4.2物业维修基金的使用范围。 4.2.1公用设施维修基金的使用范围: a) 小区内的道路; b) 小区内的路灯; c) 小区内园林绿化地; d) 小区内的地下排水管; e) 小区内的文化体育场所; f) 小区内的停车场; g) 其他公用设施。 4.2.2房屋本体维修基金的使用范围: a) 房屋的承重墙的结构部位; b) 抗震结构部位; c) 外墙面; d) 楼梯间; e) 公共通道; f) 门厅; g) 公共屋面; h) 电梯; i) 机电设备; j) 本体消防设施; k) 公共天线; l) 本体上下水共用管道; m) 共用防盗监控设施; n) 其他房屋本体共用部分。 4.3物业维修基金的收取标准。 4.3.1发展商按本小区建设总投资的2%交纳公用设施维修基金。 4.3.2房屋本体维修基金的收取标准(请参照《附录》,仅供参考): a) 多层房屋(不带电梯): ----外墙涂料(含水刷石):0.25元/平方米/月; ----外墙贴瓷砖、马赛:0.20元/平方米/月。 b) 高层房屋(含多层带电梯): ----使用国产(含合资)电梯:0.30元/平方米/月; ----使用进口电梯:0.35元/平方米/月。 4.4维修基金的收取程序。 4.4.1公用设施维修基金的收取程: a) 发展商在工程竣工验收后,按小区建设总投资的2%计算公用设施维修基金; b) 发展商应一次性将公用设施维修基金划拨到区住宅管理部门的专用帐户上。 4.4.2房屋本体维修基金的收取程序。 a) 公司财务部应在小区住宅保修期满以后开始计收房屋本体维修基金。 b) 财务部会计应在每月的20日编制住户下月的《房屋本体维修基金应收明细表》。 c) 明细表交财务部经理审核: ----经审核存有疑问,应及时查明并予以更正; ----经审核无误财务部经理应在明细表上审核栏内签署姓名、日期。 d) 财务部会计根据审核无误后的《房屋本体维修基金明细表》。按照《服务收费标准作业规程》中的相关规定填写费用收取单。 e) 收费单经财务部经理审核无误加盖财务专用章后交管理处公共事务部的相关人员派发。 f) 公共事务部的相关人员按照《服务收费标准作业规程》中的相关规定进行派发。 g) 已办理银行托收的住户,由出纳员将托收明细表交银行在规定的时间内托收,并直接划归代管基金专项帐户上。 h) 出纳员应在银行每次托收后的二日内到银行读取托收数据,并及时将托收结果制表交财务部会计按《会计核算标准作业规程》中的相关规定进行帐务处理。 i) 住户用现金交纳的由出纳员按照《现金管理标准作业规程》及《服务收费标准作业规程》中的相关规定进行收取。 j) 出纳员应在每日下班前,将当日收取的房屋本体维修基金按昭《现金管理标准作业规程》和《银行存款标准作业规程》中的相关规定存入基金的专项帐户内。 k) 出纳员应在每日下班前将房屋本体维修基金的收款收据、收款清单、银行解款书及时交财务部会计核对。 l) 财务部会计没有按时交纳的房屋本体维修基金,应按照《服务收费标准作业规程》、《应收帐款标准作业规程》中的相关规定进行催缴。 m) 对尚未售出的空置房,其房屋本体维修基金由发展商交纳。 n) 对催缴三次依然不交纳房屋本体维修基金的业主,公司可按有关法规政策规定或根据《委托管理合同》、《业主公约》中的相关规定采取相应的催缴措施。 o) 对逾期未缴的房屋本体维修基金,财务部会计应按照《服务收费标准作业规程》中的相关规定计收滞纳金。 4.5 物业维修基金的使用程序。 4.5.1公用设施维修基金的使用程序。 a) 管理公司根据实际情况需要使用设施维修基金时,应向小区业主管理委员会提供以下材料: ----公司部经理签字并加盖管理公司或管理处章的使用申请; ----相关项目的有关图纸、预算资料; ----施工承接单位或人员资质资料。 b) 小区业主管理委员会在接到公用设施维修基金的使用申请后14日内召集业主大会审议。 ----同意使用的,向区住宅管理部门报送由业主管理委员会主任和公司经理或管理处经理共同签字的《住宅小区公用设施专用基金使用申请表》;区住宅管理部门应在接到申请表后的14日内完成审批,并将款项划到公司帐户。 ----不同意使用的,业主管理委员会应将不同意见书面通知管理公司。 c) 业主大会不同意使用公用设施维修基金,而管理公司认为有充足理由的,应向区住宅上级主管部门申请复议,经复议同意管理公司申请的,业主管理委员会必须执行。 d) 业主管理委员会可以对使用维修基金工程项目的施工质量及材料消耗等进行监控,并按工程要求进行验收。 e) 公用设施维修基金帐目,应由下列单位每三个月张榜公布一次: ----业主管理委员会; ----管理公司或管理处。 4.5.2房屋本体维修基金的使用程序。 a) 管理公司收取的房屋本体维修基金原则上30%用于房屋本体公用部位的日常维修和零星小修;70%用于房屋本体公用部位的中修以上维修工程;特殊情况可另行处理。 b) 管理公司因需要进行中修以上的维护工程时,应向业主委员会提供下列资料: ----有公司总经理或管理处经理签名的申请计划; ----该项目的预算资料; ----其他相关资料。 c) 申请计划经业主委员会或该栋50%的业主不同意,而公司或下属管理处认为有足够理由实施该项工程的,公司或下属管理处可向小区住宅管理部门申请,经管理部门核定后实施; ----如经审议,业主管理委员会或该栋50%的业主书面同意后,后理公司或下属管理处应按计划执行该项工程。 d) 整个小区的本体基金不够支付时,经业主管理委员会同意,由全体业主分摊。 e) 单栋房屋本体维修基金不够使用时,经业主管理委员会或该栋50%以上业主书面同意,由该栋各业主分摊。 f) 公司财务部应在每年12月31日前,向业主管理委员会提交下年度房屋本体维修基金的使用计划及预算: ----业主委员会应在收到公司计划及预算的15日内作出答复,逾期则视为同意; ----业主委员会在收到公司提交的急修工程计划及预算的七日内应予以答复,逾期则视为同意。 g) 公司或下属管理处使用房屋本体维修基金完成房屋本体共用部份维修养护项目后 ----日常维修和零星小修的费用支出证明由公司总经理签字,作为房屋本体维修基金支出的记帐凭证; ----中修以上的工程应出具《施工项目清单》,由业主管理委员会主任或该栋楼长(或20%以上业主)、公司总经理签字,作为房屋本体维修基金支出的记帐凭证。 h) 财务部应每三个月公布一次本体维修基金的收支帐目。 4.6物业维修基金的管理程序。 4.6.1公用设施维修基金和管理程序。 a) 公用设施的维修基金由区住宅管理部门设立专门帐户管理,区管理部门不得干涉业主管理委员会对基金的正常使用,但应严格按使用审批程序审查无误后支出。 b) 公用设施专用基金的银行利息可以为维修基金的日常开支。 c) 财务部会计根据公用设施基金的收支单据编制记帐凭证、登记帐簿,按照《会计核算标准作业规程》中的相关规定进行独立的帐务处理。 d) 小区业主或其他相关人员及单位,如对设施维修基金的收支帐目有疑问,可向下列单位提出质询: ----业主管理委员会; ----管理公司或下属管理处。 e) 管理公司或下属管理处接到质询后: ----原则上应在七日内予以答复; ----特殊情况可另行处理。

物业维修基金的使用范围有哪些

6. 物业维修基金的使用范围有哪些

您好!
规定包括的相关内容如下:
1、户外走廊通道、楼梯间、门厅、地下室门窗整体修换。
2、安保监控:修换对讲主机、更换对讲控制线路、更换电视监控控制台、监视器(多画面),小区周边防范的远红外探头( 5 米以上)和彩色摄像头(多方位、多焦距),修换入侵报警系统。
房屋维修基金是用于公共部位和物业公共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大中修、更新、改造工程。具体维修范围如下:
  第一部分 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维修基金使用范围
  (一)房屋本体:
  拆换加固受损房屋主体承重结构部位(包括基础、内外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等),恢复承载
能力。
  整体修缮户外墙面、顶棚、踢脚线、外檐、雨篷抹灰层或块料面层。整体修缮公共部位楼地面面层。
  玻璃幕墙整体灌注结构胶,更换变形铝合金框架、损坏玻璃。(铝塑板墙面参照执行)
  户外走廊通道、楼梯间、门厅、地下室门窗整体修换。
  (二)公建配套:
  1 、道路(路幅宽 7 米以下):路面破损50% 以上,整体修复路面、路沿。
  2 、绿地:经验收投入使用一年后,原有绿地率下降 30% 的,进行补栽、补植。
  3 、公益性设施(休闲椅凳、垃圾桶、亭廊、台、池、雕塑、游乐场、健身设施等):经验收投入使用
三年后,设施自然损坏需修换的。
  4 、小区围墙及大门:因自然损坏影响安全和使用需要整体修缮、更新的。
  第二部分 共用设备维修基金使用范围
  (一)垂直电梯
  1 、机房部分:
  1 )曳引机组:更换电动机定子、转子、轴承;减速器轴承、蜗杆、从动轴。
  2 )限速安全系统:更换限速器、安全钳、涨紧轮。
  3 )控制屏:更换主控板、励磁板、电源板。
  4 )选层器:整体更换。
  5 )终端保护装置:更换上、下极限杠杆、钢丝绳、钢丝绳涨紧装置。
  2 、井道部分:
  1 )轿厢、轿架:更换轿厢、操纵箱(内召)、超满载装置、安全钳。
  2 )自动门机构:更换轿门安全触板、开关门电机。
  3 )导轨:更换变形损坏部件。
   4 )导靴:整体更换。
  5 )曳引钢丝绳:全部更换。
  6 )对重:更换导靴。
  7 )缓冲器:更换缓冲弹簧或活塞。
  3 、厅站部分:
  1 )召唤按钮箱(外召):各层全部更换。
  2 )层楼指示器:各层灯具、线路全部更换。
  (二)中央空调
  1 、空调压缩机部份:
  1 )活塞式压缩机:更换气缸套、盖,更换活塞、气阀、连杆衬套、轴瓦、轴封器、截止筏,更换油泵
泵体、齿轮、转子、轴承,更换联轴器柱销、档圈、传动组。
  2 )离心式压缩机:更换电动机、主轴、工作叶轮组件、轴承、进口导叶。
  3 )螺杆式压缩机:更换转子、平衡活塞、轴承、卸载滑筏。
  2 、中央空调给水:更换钠离子交换器、各类水泵、膨胀水箱、Φ 150 以上(含Φ 150 )管道、阀门
、过滤器,修换电机绕组、绝缘。
  3 、冷凝器:更换阀门、管道。
  4 、蒸发器:更换阀门,修换壳管、盘管。
  5 、膨胀阀:更换。
  6 、控制系统:更换主控板。
  7 、辅助设备:更换油分离器、贮液器、过滤器、电磁阀、压力控制器、油压差控制器、冷却塔外壳及
通风机。
  8 、风机盘管:更换风机、盘管。
  9 、新风及变风量机组:更换风机、电动机、表冷器、控制箱。
  10 、双效溴化锂吸收式机组:更换各类泵及电机,修换发生器、吸收器、引射器、 U 型管、换热器、
蒸发器、冷凝器。
  11 、通风设备:整体更换风机、风扇、散流器、除尘器。
  (三)锅炉
  1 、炉体:整体更换下降管、水冷壁、耐火砖炉墙、炉胆、烟管。
  2 、水处理设备:更换水泵,阴、阳离子交换器。
  3 、燃煤炉燃烧器:修换齿轮变速箱、风机、出渣机、炉排。
  4 、燃油、燃气炉燃烧器:修换风机、气泵、油泵、雾化器、电磁阀、调节阀,油咀。
  5 、供热设备:更换分汽缸、换热器。
  (四)电气系统
  1 、强电:
  1 )高压柜:更换各类柜体、仪表,修换断路器、隔离开关、负荷开关、操纵机构、互感器、熔断器、
避雷器、接地开关、手车及机械闭锁电器连锁。
  2 )变压器:更换冷却风扇、控制箱、柜体、温度指示仪、绝缘油
,修换绕组、绝缘、油枕、散热片。
  3 )低压电器:电动机整机更换( 5kw 以上),转子、定子绕组修换( 10kw 以上),更换蓄电池、
不间断电源,更换各类柜体、仪表,修换断路器、开关及接触器( 100A 以上)、互感器、隔离器、电容器
,整体更换配电箱、控制箱、照明箱,全部更换照明灯具、线路、插座。
  2 、弱电:
  1 )电话通讯:修换各类型程控交换机,更换交接箱、中继箱。
  2 )广播音响:更换全部音箱、扬声器、音响布线。
  3 )电视系统:修换卫星抛物面天线、接受机,全部更换同轴电缆分配箱。
  4 )火灾报警:修换区域报警、集中报警控制器,全部更换探测器、报警器。
  5 )安保监控:修换对讲主机、更换对讲控制线路、更换电视监控控制台、监视器(多画面),小区周
边防范的远红外探头( 5 米以上)和彩色摄像头(多方位、多焦距),修换入侵报警系统。
  6 )综合布线系统:整体更换配线箱、交接箱、电缆、光缆,全部更换适配器。
  (五)消防设备:
  1 、 整体更换防火卷帘,更换防火门、防排烟风机、排烟防火阀。
  2 、消防给水:修换消防泵,更换泵接合器,整体更换消火栓箱,全部更换喷淋装置,整体翻修水池,
更换Φ 150 以上(含Φ 150 )管道、阀门。
  (六)给排水:
  1 、生活给水:整体翻修水池、水箱,更换水泵、电机、液位控制器、气压水罐、Φ 150 以上(含Φ
150 )管道、阀门,水泵维修需解体更换叶轮、泵轴。
  2 、排水设备:全部更换排水管、水封,整体更换管道,翻新化粪池、窨井、检查井、雨水井,更换动
力、有源化粪池动力设备。
  (七)质量要求:
  设备在修复后必须达到完好。按其出厂标准,总体各项性能指标达到原产品标准的 90% 以上,正常运
转能耗不得高于原产品标准的 110% 。必要时,由行业主管部门或技术监督部门进行测试。
望采纳,谢谢

7. 物业维修基金的使用范围

物业维修基金的用途是用于房屋保修期满后主体结构、公共部位的维修、更新。物业维修基金是指住宅楼房的公共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金,其使用需经层层审批。
一、顶楼的太阳能漏水物业应该负责吗
楼顶漏水可申请房屋维修基金进行维修。
依据《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保修期为5年,5年内出现质量问题由开发商承担。超过保修期,楼顶漏水等情形应当通过动用公共维修资金来维护。
而房屋公共维修资金是指住宅楼房的公共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资金,其本金由售房单位和购房人共同筹集,所有权归交纳人,其利息用于售出住宅楼房公共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利息不足时由产权人分摊。
当事人首先向物业公司报修,由物业公司直接或是会同业主委员会(业主)一起向物业维修资金管理中心提出申请。然后由专门的工程人员会同物业和业主委员会(业主)去现场查勘,进行认证是否需要动用公共维修资金,一旦认定符合规定,即可安排维修。
二、小区内供水管道维修责任是谁
小区内供水管道维修责任承担者,要按照实际情况来定。小区内供水管道维修责任人如下:1、若因质量问题导致漏水的,由房屋的建设单位或施工单位承担维修或赔偿责任;2、若因装修导致管道漏水的,由侵权人承担赔偿责任;3、如果小区业主没有缴纳专项维修资金,更换小区公共设施的费用应由全体业主承担。另外专项维修资金属于业主所有,专项用于物业保修期满后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更新和改造,一般不得随意挪作。
三、供暖设施的所有权归谁
首先咱们要知道小区的住宅供暖设备是属于私人还是公共设备,公共设施有哪些呢,一般包括电梯、水泵、水箱、避雷设施、消防设备、楼道灯、电视天线、发电机、变配电设备、给排水管线、电线、供暖及空调设备等;所以住宅的供暖设备是属于公共设施的,小区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应属于部分或全体共有,其维修和保养在质量保修期内的,由开发商负责,质保期满后由物业公司负责。维修费用可以从维修资金中列支。

物业维修基金的使用范围

8. 物业维修基金使用范围

物业维修基金使用范围
第一部分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维修基金使用范围
(一)房屋本体:
拆换加固受损房屋主体承重结构部位(包括基础、内外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等),恢复承载能力。
整体修缮户外墙面、顶棚、踢脚线、外檐、雨篷抹灰层或块料面层。整体修缮公共部位楼地面面层。
玻璃幕墙整体灌注结构胶,更换变形铝合金框架、损坏玻璃。(铝塑板墙面参照执行)
户外走廊通道、楼梯间、门厅、地下室门窗整体修换。
(二)公建配套:
1、道路(路幅宽
7米以下):路面破损50%以上,整体修复路面、路沿。
2、绿地:经验收投入使用一年后,原有绿地率下降
30%的,进行补栽、补植。
3、公益性设施(休闲椅凳、垃圾桶、亭廊、台、池、雕塑、游乐场、健身设施等):经验收投入使用三年后,设施自然损坏需修换的。
、小区围墙及大门:因自然损坏影响安全和使用需要整体修缮、更新的。
第二部分共用设备维修基金使用范围
(一)垂直电梯
1、机房部分:
1)曳引机组:更换电动机定子、转子、轴承;减速器轴承、蜗杆、从动轴。
2)限速安全系统:更换限速器、安全钳、涨紧轮。
3)控制屏:更换主控板、励磁板、电源板。
4)选层器:整体更换。
5)终端保护装置:更换上、下极限杠杆、钢丝绳、钢丝绳涨紧装置。
2、井道部分:
1)轿厢、轿架:更换轿厢、操纵箱(内召)、超满载装置、安全钳。
2)自动门机构:更换轿门安全触板、开关门电机。
3)导轨:更换变形损坏部件。
4)导靴:整体更换。
5)曳引钢丝绳:全部更换。
6)对重:更换导靴。
7)缓冲器:更换缓冲弹簧或活塞。
3、厅站部分:
1)召唤按钮箱(外召):各层全部更换。
2)层楼指示器:各层灯具、线路全部更换。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一、《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第七条,商品住宅的业主、非住宅的业主按照所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数额为当地住宅建筑安装工程每平方米造价的5%至8%。
  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本地区情况,合理确定、公布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数额,并适时调整。
二、《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第八条,出售公有住房的,按照下列规定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一)业主按照所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数额为当地房改成本价的2%。
  (二)售房单位按照多层住宅不低于售房款的20%、高层住宅不低于售房款的30%,从售房款中一次性提取住宅专项维修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