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股票的股利发放形式有( )

2024-05-20 16:46

1. 我国股票的股利发放形式有( )

答案:B、C。
如600036招商银行的2012年分红:现金股利
2012-12-31  |是否分配:分配                    
|              |进展说明: 预案                      |            |
|              |10派6.3(含税)                     
 
如 002253 川大智胜2011年分红既有现金股利(10派3)、也有股票股利(10转6)。
2011-12-31  |进展说明: 实施                   
         10转6派3(含税)(税后派)2.7

我国股票的股利发放形式有( )

2. 股利的发放政策有哪些

"剩余股利政策、固定或持续增长的股利政策、固定股利支付率政策、低正常股利加额外股利政策一、优缺点1、剩余股利政策:企业先根据目标资本结构,测算出投资所需的权益资本额,先从盈余中留用,然后将剩 余的盈余作为股 利来分配。优点:(1)有助于降低再投资的资金成本;(2)保持最佳的资本结构;(3)实现企业价值的长期最大化缺点:(1)股利发放额每年随投资机会和盈利水平的波动而波动;(2)不利于投资者安排收入 与支出;(3)不利于公司树立良好的形象2、固定或稳定增长股利政策:企业将每年发放的股利固定在某一特定水平或是在此基础上维持某一固定比率逐年稳定增长优点:(1)有利于树立公司的良好形象,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信心,稳定股票的价格;(2)有利于吸引那些打算进行长期投资并对股利有很高依赖性的股东;(3)即使推迟某些投资方案或暂时偏离目标资本结构,也可能比降低股缺点:(1)股利的支付与企业的盈 利相脱节;(2)在无利可分的情况下 若依然实施该股利政策,违 反《公司法》规定3、 固定股利支付率政策: 确定一个股利占盈余的比率,即股利支付率,并在一定时期保持不变优点:(1)体现了“多盈多分、少盈少分、 无盈不分”的分配原则;(2)从企业的支付能力的角度看, 这是一种稳定的股利政策。缺点:(1)波动的股利容易成为公司的不利因素;(2)容易使公司面临较大的财务压力;(3)合适的固定股利支付率的确定难度比较大4、低正常股利加额外股利政策:企业在一般情况下,每年发放数额较低的股利,当盈余较多、资金较为充裕时,企业再向股东发放额外股利的政策优点:(1)赋予公司较大的灵活性和较大的财务弹性;(2)可吸引住那些依靠股利度日的股东。缺点:(1)额外股利不断变化,造成分派的股利不同,容易给投资者造成收益不稳定的感觉;(2)当公司在较长时间持续发放额外股利后,可能会被股东误认为是“正常股利”一旦取消,容易导致股价下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四条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第四条 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

3. 股利的股利形式

股利有多种形式,一般包括实际收益股利、股权股利和负债股利三种形式。

股利的股利形式

4. 股票中的股利发放

送红股是指将上市公司未分配利润以股票红利的形式分配给股东的一种分配方式。意思是:上市公司将净利润不以“现金股利”的形式、而以发放股票的形式分配给股东,结果是利润转化为了股本。
 在上市公司分红时,我国股民普遍都偏好送红股。其实对上市公司来说,在 给股东分红时采取送红股的方式,与完全不分红、将利润滚存至下一年度等方式 并没有什么区别。这几种方式,都是把应分给股东的利润留在企业作为下一年度发展生产所用的资金。它一方面增强了上市公司的经营实力,进一步扩大了企业的生产经营规模,另一方面它不象现金分红那样需要拿出较大额度的现金来应付派息工作,因为企业一般留存的现金都是不太多的。所以这几种形式对上市公司 来说都是较为有利的.当上市公司不给股东分红或将利润滚存至下一年时,这部分利润就以资本公积金的形式记录在资产负债表中。而给股东送红股时,这一部分利润就要作为追加的股本记录在股本金中,成为股东权益的一部分。但在送红股时,因为上市公司的股本发生了变化,一方面上市公司需到当地的工商管理机构进行重新注册登记另外还需对外发布股本变动的公告。 
 
  但不管在上述几种方式中采取那一种来处理上一年度的利润,上市公司的净资产总额并不发生任何变化,未来年度的经营实力也不会有任何形式上的变化.而对于股东来说,采取送红股的形式分配利润不优于分配利润。这两种方式虽都不会改变股东的持股比例,也不增减股票的含金量,但因为送红股在将股票拆细的同时也将股票每股的净资产额同比例降低了,但分配利润却能直接提高股民的经济效益。

5. 股利政策的股利发放

股份公司的股利分配方案通常由公司董事会决定并宣布,必要时要经股东大会或股东代表大会批准后才能实施(如我国就是这样规定的)。股利发放有几个非常重要的日期:·宣布日(Declaration Date)股份公司董事会根据定期发放股利的周期举行董事会会议,讨论并提出股利分配方案,由公司股东大会讨论通过后,正式宣布股利发放方案,宣布股利发放方案的那一天即为宣布日,在宣布日,股份公司应登记有关股利负债(应付股利)。·登记日(Holder-of-record Date)由于工作和实施方面的原因,自公司宣布发放股利至公司实际将股利发出要有一定的时间间隔。由于上市公司的股票在此时间间隔内处在不停的交易之中,公司股东会随股票交易而不断易人,为了明确股利的归属,公司确定有股权登记日,凡在股权登记日之前(含登记日当天)列于公司股东名单上的股东,都将获得此次发放的股利,而在这一天之后才列于公司股东名单上的股东,将得不到此次发放的股利,股利仍归原股东所有。·除息日(Ex- Dividend Date)由于股票产易与过户之间需要一定的时间,因此,只有在登记日之前一段时间前购买股票的投资者,才可能在登记日之前列于公司股东名单之上,并享有当期股利的分配权。一般规定登记日之前的第四个工作日为除息日(逢节假日顺延),在除息日之前(含除息日)购买的股票可以得到将要发放的股利,在除息日之后购买的股票则无权得到股利,又称为除息股。除息日对股票的价格有明显的影响。在除息日之前进行的股票交易,股票价格中含有将要发放的股利的价值,在除息日之后进行的股票交易,股票价格中不再包含股利收入,因此其价格应低于除息日之前的交易价格。·发放日在这一天,公司用各种方式向规定支付股利,并冲销股利负债。

股利政策的股利发放

6. 股利发放的程序是什么?

如果公司长期不分配股利,根据《公司法》之有关规定,股东可以采取以下措施维护自己的权益:(1)根据《公司法》第22条之规定,如果有关股利分配的股东会决议或者董事会决议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存在程序上的瑕疵,股东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无效确认之诉或者撤销之诉。如股东会违反章程的规定过分提取公积金,而不分配股利或者很少分配股利并以其作为压榨小股东手段时,受害股东可申请法院对该决议予以撤销。

7. 股利发放的介绍

股利发放是指股份公司给股东的利益分配,主要有现金股利,负债股利,股票股利,财产股利四种·文字

股利发放的介绍

8. 股利的股利形式

上市公司发放股息红利的形式虽然有四种,但沪深股市的上市公司进行利润分配一般只采用股票红利和现金红利两种,即统称所说的送红股和派现金。当上市公司向股东分派股息时,就要对股票进行除息;当上市公司向股东送红股时,就要对股票进行除权。当一家上市公司宣布上年度有利润可供分配并准备予以实施时,则该只股票就称为含权股,因为持有该只股票就享有分红派息的权利。在这一阶段,上市公司一般要宣布一个时间称为“股权登记日”,即在该日收市时持有该股票的股东就享有分红的权利。
在以前的股票有纸交易中,为了证明对上市公司享有分红权,股东们要在公司宣布的股权登记日予以登记,且只有在此日被记录在公司股东名册上的股票持有者,才有资格领取上市公司分派的股息红利。实行股票的无纸化交易后,股权登记都通过计算机交易系统自动进行,股民不必到上市公司或登记公司进行专门的登记,只要在登记的收市时还拥有股票,股东就自动享有分红的权利。
进行股权登记后,股票将要除权除息,也就是将股票中含有的分红权利予以解除。除权除息都在股权登记日的收盘后进行。除权之后再购买股票的股东将不再享有分红派息的权利。
因为在开盘前拥有股票是含权的,而收盘后的次日其交易的股票将不再参加利润分配,所以除权除息价实际上时将股权登记日的收盘价予以变换。这样,除息价就是登记日收盘价减去每股股票应分得的现金红利。对于除权,股权登记日的收盘价格除去所含有的股权,就是除权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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