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疫人员职称评审优惠政策

2024-05-20 06:45

1. 抗疫人员职称评审优惠政策

1、初级职称人员可提前一年晋升中级职称。2、中级及以上职称人员申报高一级职称免于一次业务考试,受省部级以上表彰奖励的,可不受年限限制直接申报高一级职称评审。一、抗疫人员职称评审优惠政策:1、初级职称人员可提前一年晋升中级职称。2、中级及以上职称人员申报高一级职称免于一次业务考试,受省部级以上表彰奖励的,可不受年限限制直接申报高一级职称评审。二、抗疫医护人员子女加分政策:1、湖北省 2020 年为一线医务人员子女中考加 10 分、参加高考者同批次优先调整专业 ;2、河南也为一线医务人员子女中考加 10 分;3、山西大同为援鄂医护子女中考成绩加 30 分等等。三、抗疫一线人员界定:1、一线医务人员是指疫情防控期间按照政府统一部署、卫生健康部门调派或医疗卫生机构要求,直接参与新冠肺炎防疫和救治一线工作2、与确诊或疑似病例直接接触的接诊、筛查、检查、检测、转运、治疗、护理、流行病学调查、医学观察,以及直接进行病例标本采集、病原检测、病理检查、病理解剖的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3、一线医务人员以实际参加现场调查处置、患者救治等工作情况为准,不受编制、身份等限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九条 国家支持和鼓励单位和个人参与传染病防治工作。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完善有关制度,方便单位和个人参与防治传染病的宣传教育、疫情报告、志愿服务和捐赠活动。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当组织居民、村民参与社区、农村的传染病预防与控制活动。第二十一条 医疗机构必须严格执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管理制度、操作规范,防止传染病的医源性感染和医院感染。医疗机构应当确定专门的部门或者人员,承担传染病疫情报告、本单位的传染病预防、控制以及责任区域内的传染病预防工作;承担医疗活动中与医院感染有关的危险因素监测、安全防护、消毒、隔离和医疗废物处置工作。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当指定专门人员负责对医疗机构内传染病预防工作进行指导、考核,开展流行病学调查。

抗疫人员职称评审优惠政策

2. 部分职称评审相关政策抗疫一线

一)在一个职称晋升周期内,参加疫情防控的一线专业技术人员进行职称申报评审,可享受以下政策优惠:

1.不受本单位岗位结构比例限制。用人单位优先推荐评审,各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时予以倾斜。

2.免于参加专业实践能力考核。

3.对职称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不作要求。

4.参加疫情防控经历可视同为一年基层工作经历。

5.参加疫情防控经历可视同为完成申报年度继续教育学时学分。

6.将抗疫表现作为职称评审的重要内容,将参加疫情防控的工作成果和贡献列入职称评价指标,作为重大加分项。

7.对论文和课题不作硬性要求,疫情防控中的临床救治情况、病案病例、诊疗方案、关键核心技术研发成果、流行病学报告、病理报告、药物疫苗研发情况、试剂检测设备产品研发应用情况、工作总结、心理治疗和疏导案例等均可作为成果申报参评。

(二)在一个职称晋升周期内,参加疫情防控的一线专业技术人员进行职称申报评审,可享受一次政策优惠:

1.可提前一年申报评审高一级职称或参加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获得省部级以上表彰奖励的,可直接申报高一级职称评审或考试。

2.晋升岗位等级不受本单位岗位结构比例限制。评审通过的,用人单位可直接聘任到相应专业技术岗位。【摘要】
部分职称评审相关政策抗疫一线【提问】
你好,有什么可以帮你的吗?
【回答】
一)在一个职称晋升周期内,参加疫情防控的一线专业技术人员进行职称申报评审,可享受以下政策优惠:

1.不受本单位岗位结构比例限制。用人单位优先推荐评审,各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时予以倾斜。

2.免于参加专业实践能力考核。

3.对职称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不作要求。

4.参加疫情防控经历可视同为一年基层工作经历。

5.参加疫情防控经历可视同为完成申报年度继续教育学时学分。

6.将抗疫表现作为职称评审的重要内容,将参加疫情防控的工作成果和贡献列入职称评价指标,作为重大加分项。

7.对论文和课题不作硬性要求,疫情防控中的临床救治情况、病案病例、诊疗方案、关键核心技术研发成果、流行病学报告、病理报告、药物疫苗研发情况、试剂检测设备产品研发应用情况、工作总结、心理治疗和疏导案例等均可作为成果申报参评。

(二)在一个职称晋升周期内,参加疫情防控的一线专业技术人员进行职称申报评审,可享受一次政策优惠:

1.可提前一年申报评审高一级职称或参加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获得省部级以上表彰奖励的,可直接申报高一级职称评审或考试。

2.晋升岗位等级不受本单位岗位结构比例限制。评审通过的,用人单位可直接聘任到相应专业技术岗位。【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