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资房能抵押贷款吗

2024-05-20 17:35

1. 集资房能抵押贷款吗

法律分析:集资房一般来说办理不了抵押,个人由于不具有集资房的产权或者只有部分产权,所以不能抵押贷款。如果取得单独产权证那可以去尝试办理的。因为集资房一般的产权都不是100%的,所以想要办理预抵押登记的话,通常是不可以的。
如果其权产是都属你自己的,那么就有了房产证跟土地证,那么是可以尝试办理的。有部分单位集资房的房屋产权是属于单位的,那也是无法办理预抵押登记的。办理集资房的抵押需要事先取得单位同意。另外,一般来说房产抵押一般都是按照50%来办理的。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三百零七条 因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产生的债权债务,在对外关系上,共有人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第三人知道共有人不具有连带债权债务关系的除外;在共有人内部关系上,除共有人另有约定外,按份共有人按照份额享有债权、承担债务,共同共有人共同享有债权、承担债务。偿还债务超过自己应当承担份额的按份共有人,有权向其他共有人追偿。
《民法典》第三百一十条 两个以上组织、个人共同享有用益物权、担保物权的,参照适用本章的有关规定。

集资房能抵押贷款吗

2. 集资房能做抵押贷吗

集资房是由单位向职工集资集资开发的,集资房的产权一般是归国家所有的,开发单位在开发房地产时取得相关的优惠政策,如划拨取得土地、税收优惠等,集资房是可以抵押贷款的,但抵押人只能是建设单位,个人由于不具有集资房的产权或者只有部分产权,所以不能抵押贷款。
一、集资房如何办理可上市产权
集资房办理产权证的程序分为两个步骤:办理大产权证(初始登记)和办理小产权证(转移登记)。
上述规定应在经济适用住房购买合同中予以载明,并明确相关违约责任。
1、办理集资房大产权证
在集资房建设完毕以后,应当由建设单位办理大产权证,即完成新建房屋初始登记。建设单位申请办理集资房产权证初始登记时,一般提供如下材料:
登记申请书;
申请人身份证明;
(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明;
建设工程符合规划的证明;
房屋已竣工的证明;
房屋测绘报告;
其他必要材料。
2、办理集资房小产权证
集资房建设单位已按前项规定确认产权,买卖双方人应当凭集资批文或资产处置通知书、房屋买卖合同、国有土地使用证,完税证明等材料申请办理集资房转移登记。
集资房多为村委会与开发单位合作建房。集资房的开发单位多数无开发资质。集资房无正规预售合同。
二、集资房可以买卖吗,集资房买卖有风险吗?
(一)集资房不能随便买卖。
首先集资房要看卖方(拥有人)是否基本全部产权(房产证、土地使用证),同时还要看单位有无特别限制条款等。等取得房产管理部门对外出售许可后,才能买卖。
如果集资房产权已完全过户到职工手中,可以买卖,卖方需要比商品房多交1%的土地出让金。(因原土地为国有划拨地,现需转为出让地)。这样买方买到手后也就是商品房了,而如果产权未完全过户到职工手中,那么需要该职工与其所在单位协商,让其职工完全拥有此产权否则不得过户。
(二)集资房买卖存在很大的风险。
1、集资房不能在市场上自由转让的情形:
集资房是企事业单位为了解决内部职工的住房问题,企事业单位以拥有的划拨的土地使用权和部分资金将及部分向内部职工筹集的资金建成的房产,建成后以较低的价格转让给内部职工。集资房不能在市场上自由转让。并且集资房的产权以整体产权的形式属于企事业单位,职工购买的仅是房产的使用权,对房产没有完全产权,故集资房没有独立的房产登记凭证。
2、集资房有一段过渡期才可以买卖:
集资房一般由国有单位出面组织并提供自有的国有划拨土地用作建房用地,国家予以减免部分税费,由参加集资的职工部分或全额出资建设,房屋建成后归职工所有,不对外出售。产权也可以归单位和职工共有,在持续一段时间后过渡为职工个人所有。属于经济适用房的一种。商品房是指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建设并出售、出租的房屋。集资房在取得房产证后可以上市交易。
3、购买集资房只有取得房产证有有安全保障:
集资房一般是单位为解决职工住房困难而建的房屋,由于国家取消福利分房,原则上单位还有一定补贴,因此集资房一般比商品房便宜。买集资房时应当注意土地开发是否交了土地出让金,是否有规划许可证、开工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如果没有,您将办不到房产证。集资房只有在卖方个人拿到房产证后您购买才不会有大的风险,当然您还要看土地使用权等因素。
三、集资房什么意思
集资房是指集资房是改变住房建设由国家和单位统包的制度,实行政府、单位、个人三方面共同承担,通过筹集资金,建造的房屋。职工个人可按房价全额或部分出资、信贷、建材供应、税费等方面给予部分减免。集资所建住房的权属,按出资比例确定。个人按房价全额出资的,拥有全部产权,个人部分出资的,拥有部分产权。一般由国有单位出面组织并提供自有的国有划拨土地用作建房用地,国家予以减免部分税费,由参加集资的职工部分或全额出资建设,房屋建成后归职工所有,不对外出售。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第八条,经济适用住房建设项目免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各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经济适用住房项目外基础设施建设费用,由政府负担。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单位可以以在建项目作抵押向商业银行申请住房开发贷款。《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经济适用住房购房人拥有有限产权。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不满5年,不得直接上市交易,购房人因特殊原因确需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由政府按照原价格并考虑折旧和物价水平等因素进行回购。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满5年,购房人上市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应按照届时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与经济适用住房差价的一定比例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具体交纳比例由市、县人民政府确定,政府可优先回购;购房人也可以按照政府所定的标准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后,取得完全产权。上述规定应在经济适用住房购买合同中予以载明,并明确相关违约责任。

3. 集资房能抵押贷款吗

集资房是由单位向职工集资集资开发的,集资房的产权一般是归国家所有的,开发单位在开发房地产时取得相关的优惠政策,如划拨取得土地、税收优惠等,集资房是可以抵押贷款的,但抵押人只能是建设单位,个人由于不具有集资房的产权或者只有部分产权,所以不能抵押贷款。
一、集资房有产权吗?
集资房不能随便买卖。首先集资房要看卖方(拥有人)是否基本全部产权(房产证、土地使用证,同时还要看单位有无特别限制条款等。等取得房产管理部门对外出售许可后,才能买卖。如果集资房产权已完全过户到职工手中,可以买卖,卖方需要比商品房多交1%的土地出让金。
二、集资房交房办房产证要多久
集资房建房时没有房产证,建房后集资房产权归单位和职工共有,在持续一段时间后过渡为职工个人所有,属于经济适用房的一种,一般由国有单位出面组织并提供自有的国有划拨土地用作建房用地,国家予以减免部分税费,由参加集资的职工部分或全额出资建设,房屋建成后归职工所有,不对外出售。
三、集资房合同有效吗?
按法律规定,以下情形的合同无效: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单位集资建房,实质上为福利分房,在没有房改前住户享受所谓“半产权”。尽管单位还称为产权人,但单位已经没有了处置房屋的权利,除非得到住户的同意。我国对福利性集资房的转让作了不少禁止性的规定,但这些规定不属于法律、行政法规,因此不能作为认定合同无效的依据。如果集资房合同没有违反法律规定,也没有出现合同无效情形的,且合同订立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那么应认定为合同合法有效。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第八条,经济适用住房建设项目免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各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经济适用住房项目外基础设施建设费用,由政府负担。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单位可以以在建项目作抵押向商业银行申请住房开发贷款。《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经济适用住房购房人拥有有限产权。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不满5年,不得直接上市交易,购房人因特殊原因确需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由政府按照原价格并考虑折旧和物价水平等因素进行回购。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满5年,购房人上市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应按照届时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与经济适用住房差价的一定比例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具体交纳比例由市、县人民政府确定,政府可优先回购;购房人也可以按照政府所定的标准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后,取得完全产权。上述规定应在经济适用住房购买合同中予以载明,并明确相关违约责任。

集资房能抵押贷款吗

4. 集资房能抵押贷款吗

法律分析:集资房是由单位向职工集资集资开发的,集资房的产权一般是归国家所有的,开发单位在开发房地产时取得相关的优惠政策,如划拨取得土地、税收优惠等,集资房是可以抵押贷款的,但抵押人只能是建设单位,个人由于不具有集资房的产权或者只有部分产权,所以不能抵押贷款。
法律依据:《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第八条,经济适用住房建设项目免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各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经济适用住房项目外基础设施建设费用,由政府负担。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单位可以以在建项目作抵押向商业银行申请住房开发贷款。《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经济适用住房购房人拥有有限产权。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不满5年,不得直接上市交易,购房人因特殊原因确需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由政府按照原价格并考虑折旧和物价水平等因素进行回购。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满5年,购房人上市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应按照届时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与经济适用住房差价的一定比例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具体交纳比例由市、县人民政府确定,政府可优先回购;购房人也可以按照政府所定的标准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后,取得完全产权。上述规定应在经济适用住房购买合同中予以载明,并明确相关违约责任。

5. 集资房可以抵押贷款吗

可以抵押满5年取得完全产权的集资房。
集资房属于经济适用房的组成部分,房屋建成后归职工和单位共同所有,5年内不得交易,交易时超过核定的最高购房总价标准以外的部分需补交10%的综合地价款。
集资房取得完全产权后,可以依法办理抵押登记。
根据《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单位集资合作建房是经济适用住房的组成部分,其建设标准、优惠政策、供应对象、产权关系等均按照经济适用住房的有关规定严格执行。
单位集资合作建房应当纳入当地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计划和用地计划管理。
《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单位集资合作建房是经济适用住房的组成部分,其建设标准、优惠政策、供应对象、产权关系等均按照经济适用住房的有关规定严格执行。
单位集资合作建房应当纳入当地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计划和用地计划管理。

集资房可以抵押贷款吗

6. 集资房能做抵押吗?

可以抵押满5年取得完全产权的集资房。集资房属于经济适用房的组成部分,房屋建成后归职工和单位共同所有,5年内不得交易,交易时超过核定的最高购房总价标准以外的部分需补交10%的综合地价款。集资房取得完全产权后,可以依法办理抵押登记。【法律依据】《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单位集资合作建房是经济适用住房的组成部分,其建设标准、优惠政策、供应对象、产权关系等均按照经济适用住房的有关规定严格执行。单位集资合作建房应当纳入当地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计划和用地计划管理。

7. 集资房可以抵押贷款吗

法律分析:
集资房一般来说办理不了抵押,个人由于不具有集资房的产权或者只有部分产权,所以不能抵押贷款。如果取得单独产权证那可以去尝试办理的。因为集资房一般的产权都不是100%的,所以想要办理预抵押登记的话,通常是不可以的。如果其权产是都属你自己的,那么就有了房产证跟土地证,那么是可以尝试办理的。有部分单位集资房的房屋产权是属于单位的,那也是无法办理预抵押登记的。办理集资房的抵押需要事先取得单位同意。另外,一般来说房产抵押一般都是按照50%来办理的。
所谓集资房就是打破了原来私人承包的制度,由政府、单位和个人进行统包,由三方筹集资金共同建造的房屋,职工在购房时可根据房价和出资比例进行一些优惠减免。
抵押,是指抵押人和债权人以书面形式订立约定,不转移抵押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抵押特征:(一)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抵押合同。《担保法》第38条:“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抵押合同。”(二)抵押不转移抵押财产的占有。《担保法》第33条:“本法所称抵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对本法第三十四条所列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本法规定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三)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零七条 因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产生的债权债务,在对外关系上,共有人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第三人知道共有人不具有连带债权债务关系的除外;在共有人内部关系上,除共有人另有约定外,按份共有人按照份额享有债权、承担债务,共同共有人共同享有债权、承担债务。偿还债务超过自己应当承担份额的按份共有人,有权向其他共有人追偿。

集资房可以抵押贷款吗

8. 集资房可以抵押吗

不可以抵押集资房,集资房是改变住房建设由国家和单位统包的制度,实行政府、单位、个人三方面共同承担,通过筹集资金来建造的房屋。当事人进行抵押的房屋应当是其有权处分的财产。
一、单位集资房对离婚有没有影响
单位集资房离婚时处理如下:属于个人财产的分割给个人,属于共同财产的房子夫妻双方可以协商确定;双方当事人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可以根据出资人、出资份额、是否涉及赠与、孩子归属判定、双方在婚姻存续过程中有无过错等因素进行分割处理;有协议的,按照协议进行分割处理。
二、集资房买卖受法律保护吗
集资房买卖受不受法律保护,这取决于集资房买卖有没有违法。集资房买卖的条件是:1、经济适用住房购房人拥有有限产权。2、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满5年,购房人上市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应按照届时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与经济适用住房差价的一定比例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后,取得完全产权。
三、单位集资房是什么
集资建房一般指的是建设单位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经市和县人民政府批准,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规划和单位发展计划的前提下;
向特定的对象集资并供应住房的一种房地产开发建设行为。单位集资房的产权是属于单位的,员工不得随意买卖。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五条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
(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
(二)建设用地使用权;
(三)海域使用权;
(四)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
(五)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
(六)交通运输工具;
(七)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
抵押人可以将前款所列财产一并抵押。